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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4-18作者:翟翼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山西电子科技学院内所有多媒体教室及其相关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多媒体教室应满足教学需求,为师生提供优质的多媒体教学环境。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信管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 教务处是多媒体教室统筹使用的管理部门,负责多媒体教室的日常排课安排工作。

第六条 信管中心是多媒体教室管理运维的归口部门,负责多媒体教室相关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多媒体教学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 后勤保障部负责多媒体教室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环境维护,包括教室设备用电、门窗开关、桌椅板凳、粉笔板擦、卫生保洁等服务保障,以及教师休息室的管理与服务等。

第三章 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第八条 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应优先满足教学需要,非教学用途需提前向信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提前熟悉设备操作方法,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第十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拆卸、更换设备或更改设备设置。

第十一条 使用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关闭设备,确保电源安全,并将设备归位,保持多媒体设备整洁。

第四章 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第十二条 多媒体中控室应定期对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 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时,使用教师应及时报修,并填写相关报修记录。

第十四条 多媒体中控室负责联系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多媒体教室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师生注意设备安全和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时应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畅通。

第十七条 多媒体管理员应加强对学生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山西电子科技信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